收藏!呼和浩特公布第二批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学校名单
5月25日,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和体育局联合公布第二批向社会开放校园体育场地设施的学校,共83所(详见附表↓)。
开放时间周六日、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开放的具体时间段。如遇学校使用场地、雨雪天气或承接考试等特殊情况,场地设施暂停开放,并在校门口显著位置公告。
为保障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和市民入校的健身安全,我市公布相关注意事项:
一是开放原则坚持教育教学优先和校园安全的前提,针对不同区域、不同学校的实际条件,分批、分阶段向社会有序开放。开放区域与学校教学区域要相对独立或可实施“软、硬”隔离,场地设施开放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及其他工作。
二是开放范围公办中小学用于体育活动的室外场地设施,如操场、球场、田径场跑道等露天场地。教学、办公区和宿舍区域不对外开放。同时,鼓励民办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场地。
具体开放要求为:各学校能够提供的体育场地设施大小不一、条件各异,建议市民根据各校公布的开放须知或温馨提示,合理安排锻炼时间,避免出现同时段扎堆入校影响安全或正常的锻炼。入校体育锻炼及活动时,应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正确规范使用场内各类器械,不做危险、违规动作,并根据自身身体状况选择适宜的运动项目。儿童、老人进入活动场地锻炼时要有专人陪同,有基础疾病不宜运动的市民请勿入校锻炼,以免发生意外。不携带易燃、易爆、易碎等危险物品入校,场内禁止吸烟、酗酒、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不文明行为,不得将宠物带入校内。禁止在校园内开展宣传、广告及各类营利性培训等活动。自觉遵循校内运动场地管理规定,服从现场人员管理,在规定开放区域内活动。未经学校工作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教学区、办公区、学生公寓等非开放区域。机动车、自行车要在校外规范停放。
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具体规定为准。希望广大市民在享受运动健康乐趣的同时,理解支持和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场地设施开放工作,共建美丽青城,共创和谐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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